近年來,在共享經濟熱潮下,共享汽車取得了長足發展。隨著共享汽車的推廣,涉及該類服務的投訴率也出現大幅增長。如何改善用戶體驗,如何實現規范化運營,甚至如何實現盈利……
諸多問題正考驗著市場管理者與共享汽車運營者的智慧。
投訴量居高不下
根據北京工商部門12315信息采集綜合服務平臺最新公布的6月消費者投訴分析公示顯示,在登記的11038件服務類投訴中,主要集中在交通運輸服務、居民服務、互聯網及相關服務上,其中關于共享汽車、共享單車相關投訴數量雖略有下降,但仍處在高位。無獨有偶,上海市消費者協會日前發布的《2018年上半年投訴處理情況通報》中披露,共享汽車投訴案件共計527件,分時租賃服務與系統有待完善。
進入2018年,共享汽車服務亂象叢生,無論是運營企業的經營狀況,還是消費者的用戶體驗,抑或是共享汽車法規的建設,都存在不少問題。根據消費者的反映情況分析,目前共享汽車的投訴主要集中在拖延或拒絕退還租車押金;商家贈送的優惠券無法使用;汽車行駛中遇故障、交通事故、交通違章,后續理賠時責任與賠償金額無法達成一致;由于租車軟件故障導致多扣費或引導錯誤的停車位置以及客服電話無人接聽。
對此,工商部門表示,一要了解共享汽車的使用條款及收費標準;二要關注汽車電量。目前,市場上投放的汽車大多數為電動汽車,租車時電量不一定滿,所以在使用車輛前,消費者要規劃好行程,選擇一輛能滿足其續駛里程的電動汽車;三要在使用前對汽車做檢查。在用車前要觀察車輛外觀是否完好無損,如果發現有明顯劃痕或碰撞痕跡,拍照保留證據,并向汽車公司報備。
共享汽車的三大難題
麻煩一:停車費糾紛多。
既然名為“共享汽車”,但并不表示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條件下隨意停車。實際上,消費者必須停在運營商指定的停車場,否則運營方就要向消費者收取額外的停車費。當然,不差錢的消費者可以隨便停,但他卻可能遭遇被重復收費的狀況。比如,有共享汽車用戶著急辦事,沒有將車停至運營方指定停車場。按規定他要向運營方繳納一定的停車費用。而與此同時,停車場也開始為這輛車計算停車費。如果下一位使用者仍然是這位用戶,那么必然造成重復收費。就算運營商報銷停車費,報銷的流程也很麻煩。
麻煩二:車輛發生事故,誰來賠付?
雖然運營商已經給共享汽車上了保險,但保險額度的大小用戶并不知情。如果只是小刮小蹭,保險公司賠付問題不大。但如果追尾一輛維修費用很高的豪車,保險賠付額很可能遠遠不夠。
麻煩三:運營安全得不到保證。
許多傳統租車公司都會遇到以下情況:汽車零件被換了,車輛直接被租車人賣了等。這種現象在共享汽車領域也是屢見不鮮。運營商不可能在每輛車完成一單交易之后都進行一次車輛檢查,直接導致旗下車型的運營安全得不到保證。
麻煩四:可能會替之前的租客“背鍋”。
“比如我剛租了一輛共享汽車,運營商就通過監控措施發現該車被‘動過手腳’。雖然我什么都不知道,卻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我的無辜。”葉先生說。針對這類糾紛,目前行業沒有任何有效的解決辦法。
從規章制度、法律配套層面規避糾紛
共享汽車的發展在國內尚處于萌芽和起步階段,行業的各項規章制度還有待探索和完善。特別是在網約車、共享單車市場亂象不斷的背景下,共享汽車如何汲取經驗和教訓,也給政府公共資源的管理和調配,以及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等帶來新的考驗。
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黃海波認為,與共享單車不同的是,汽車占用的城市空間和道路資源比較多。城市管理者應該積極關注,研究是否需要控制規模、設立市場準入規范、定義車輛性質以及規范安全、保險等問題。
記者就共享汽車消費投訴增多的問題,采訪了長期關注共享汽車法律問題的天津鯤鵬律師事務所律師謝勁松。在他看來,隨著共享經濟的迅速發展,共享汽車在解決城市交通短板、節能環保等方面的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但其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也暴露出相關規章制度、法律配套方面跟進得不及時,從而導致近年來共享汽車消費投訴問題的增多。
盡管共享汽車號稱“有助于緩解交通堵塞,以及公路的磨損,減少空氣污染,降低對能量的依賴性”,但其所涉及的公共安全和交通管理問題可能更加突出。從目前暴露的種種問題來看。在其真正實現應有價值之前,圍繞共享汽車,無論是運營方、用戶還是政府監管部門,要走的路還很長。
共享汽車作為一種解決城市交通短板的新生事物,應該對其表示歡迎。但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法律配套應該及時跟進,確保其在法治軌道內有序發展,從制度層面避免糾紛的產生。